通知公告

【实验设备处】关于征集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6-09-15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提升实验室安全治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督导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类型

本次征集材料类、化学化工类、生物医学类、机械电子类、辐射防护类、建筑设施类、水电消防类、环境保护类等领域的专家。

二、专家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安全意识高、责任心强;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在相关领域有显著专业影响力;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能客观公正参与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风险评估、培训及咨询指导工作;

(五)熟悉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

三、征集范围

各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在相关安全等领域有工作经验或持有相关资质证书者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单位组织:各二级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推荐3-5名专家。由本人申请、二级单位初审,学校组织遴选。

(二)材料报送: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4日17:00前通过OA将推荐表电子档、扫描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送至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如有疑问请联系027-87855672。

(三)审核公示:实验设备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附件: 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推荐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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