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1

当前季节候寒冷干燥,实验室用电用气负荷增大、设备运行条件变化易引发火灾事故。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切实压实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现就做好冬季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5)》,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与实验室安全全面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应重点关注用电消防安全包括配电箱、线路、大功率设备独立供电情况线路绝缘性能检测、电热设备、电气火灾监控装置、靠近可燃物电器防火保护措施、阻燃插线板、插座、防爆电气、照明设备消防设施、充电设施、通风系统、安全信息牌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检查方式上,应采取单位自主排查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相结合,涵盖检查、检测与维护等环节,确保问题及时发现、专业维修、有效维护。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前,运用实验室安全管理与巡检系统组织开展一次以“XXX学院(中心、所)11月安全大检查”为名称的院级全面检查,确保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并及时整改清零,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二是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和风险分级管控。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准入教育考试,确保院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准入教育全员逐个通过。加强对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及外来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分级管控要求,各实验室须完整、准确填写《实验室准入许可》《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表》(附件1-3),并张贴于实验室入口醒目位置处予以公示;如需进行通宵实验,须按规定公示经审批的《武汉理工大学实验室通宵实验审批表》(附件4);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日常检查范围。结合火灾案例,以案说法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人员安全意识。

三是加强校内跨二级单位实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如存在跨二级单位(指人事关系或学籍所在二级单位与实验室委托管理归属单位不相同的情形)人员非临时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须由委托管理接收单位、派出单位、跨单位派出人员三方签订符合要求的安全工作协议(附件5),明确安全责任。启动新移交楼栋安全整治和安全专项核查工作。

四是加强实验室高风险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加强对高风险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仪器设备、大功率设备、自制设备、低温设备、高温设备、高压及特种设备、危险机械加工装置、高速旋转机械、辐射设备、激光设备、锯木机等涉噪声设备、强电、强磁设备、持续运行设备、老化基础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和定期检测维保等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安全的状态,制定符合要求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线,安装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通宵实验审批,做好实验室值日巡查相关工作,不断优化作业环境,确保周边无易燃物和杂物。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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