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8
根据2025年9月19日发布的公示公告,公示期内我处收到两家报名单位以书面实名方式提供资料反馈意见。
经我处复核,武汉市汉咸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惠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符合我校入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8—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设备管理科反馈。
联系人:吴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651487。
序号 | 单 位 | 登记证号 | 法人 | 委托人 |
1 | 武汉市汉咸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14201116983431004 | 何忠志 | |
2 | 武汉市惠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914201025519753067 | 潘壮壮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28日
版权所有 © 武汉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