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23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国有资产处置流程,提升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效率和严格规范报废处置行为,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下,现拟公开面向校外各单位征集我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格单位信息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重新建立武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格单位信息库。
二、申请单位条件
经营范围须具备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生活用品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等回收资格,具体要求为:
1. 须有在工商部门登记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化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资质证明材料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的相关行业处置资格证书。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特别注明外,需查验原件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时间地点
征集时间:2023年10月23—28日
地 点: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瞿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651487
五、其他
校外各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于本通知公告指定期内,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审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将在国资处网站进行公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http://gzc.whu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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