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资处】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放假前集中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结合本月院级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的有关频次要求,院级于9月30日前及时通过“智慧理工大-实验室安全巡检”发起院级检查,检查人员和被检查者通过“武理微校园-多彩校园-安全巡检”应用手机端进行隐患排查相关操作(操作说明见附件一),若当月无新增安全隐患问题应按照“月报告、零报告”要求,至少选取一间被检查的实验室在系统检查条款内作“符合、合格”的零新增填报。突出危化品及废弃物安全、高温高压及特种设备安全(含气瓶),以及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落实、实验室噪声污水及废气排放安全、老旧实验室设备安全、水电安全、冰箱等24小时运行用电设备安全、消防器材等技防安全设施、化学实验室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状况、应急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以及重点关注领域区域的检查。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

加强对假期留校开展实验室工作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实验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重点关注外来人员、新生和新从事实验工作人员。实验室应结合各自学科的危险类别特点,做好实验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完善实验室房间各类危险源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每名实验人员应清楚知道洗眼器、喷淋设施、应急药箱、灭火器材等安全应急设施的位置,确保个人防护有效、实验操作规范、应急处置合理,并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三、分级分类管控

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和危险源清单,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方案和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涉及危化品的单位,严禁私自购买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类危化品,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化品,严格按照防盗和配伍禁忌要求做到分类存放,严格各使用环节的台账登记,建立完善实验室管制品使用台账、合同、购买备案证明、运输备案证明、发票、送货单工作档案存档,按规定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各类管制品五双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账物相符,做完实验后危化品应于当天放回实验室危化品专用储存柜,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不叠放,禁配化学品无混放混存,固体液体不混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气瓶(钢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者做完实验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关注有毒、可燃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及较小密闭空间储存无毒可引起窒息性气体氧含量监测报警装置的配备;实验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须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分类暂存,妥善分类存放在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区,确保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安全有效,严禁将实验废弃物排入下水道或混入生活垃圾;纳入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的辐射设备应逐台配备符合要求的辐射检测(报警)仪;达到《特种设备目录》指标且符合武汉市质监部门受理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按要求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确保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可靠;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研究和饲养实验动物的实验室,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等级资质。

四、检查安全设施

严禁电动车在实验楼内停放或充电(含对其可拆卸电池);所有实验场所应张贴安全信息牌,明确负责人和房间安全员,及时更新有效的应急电话;各教学科研单位应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不间断巡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信畅通,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不得在实验中途离开实验室,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通宵实验两人在场并有事先审批,严禁在实验室睡觉,不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或者突然断电应关闭水、电、气、门窗,严禁私接电源、私拉电线。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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