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6
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相关工作的规划标准制定、监管、评估与服务,包括:做好学校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实验室资源统筹规划,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及过程管理;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保管理;协助做好实验室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教学、科研、行政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设备的配置、处置等;统筹仪器设备规划、论证、验收、管理、共享、维修、处置等一体化管理。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协调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实验室资源,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及过程管理。
3.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实验室技术安全及环保管理,做好学校实验室危化品、辐射装置、特种设备的技术安全监管及危废物处置工作。
4.办理全校仪器设备的验收、建账、调配、清查盘点、报失、报废及回收处置工作。
5.组织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和绩效考核工作,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6.办理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用印以及学校办公设备集中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核等工作;办理科教用品进口的减免税手续和大型进口设备开箱验收及后期监管等工作。
7.对各单位开展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考核,为各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和服务。
8.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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