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工作规范

批量家具类资产验收建账实施细则 (试行)

 时间:2023-11-04

为规范批量总价1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验收工作,切实方便二级单位验收、报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一、 验收分工

批量总价1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经国资处审核后委托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

二、验收及建账程序

1.批量家具到货前,由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小组,其成员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资产管理员共五人组成。

2.家具到货后,使用单位首先检查批量家具的环保性,是否有刺激性气味,核验由国家建筑装饰装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检报告》;再进行家具常规检查,主要检查到货数量、品种是否同合同要求一致,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锈蚀、受潮、霉变等,应对其进行拍照存档,并及时与国资处设备采购科联系),检验无异常方可由家具厂商进行现场安装。

3.安装完成后,由使用单位在智慧理工办事大厅中提交《批量家具验收申请》,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核并确定验收方式。

4.使用单位验收小组组织进行质量验收,主要依照合同要求的家具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对家具质量进行深入细致的查验,并拍摄验收工作照(要求工作照应反映验收工作的具体情况)。具体检查参数及方法如下:

(1)对照合同,检查批量家具的材料、样式、制作工艺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特别是家具用料、规格(包括板材的厚度、高度、宽度、深度、直径)以及五金配件用料是否按照合同规定。

(2)检查批量家具的外观,即:家具外表是否光滑、新亮,是否有破损、是否有较大裂纹;家具油漆是否有脱落或不均匀现象;抽屉路轨、门铰孔位是否正确,拉手是否平齐对称;抽屉、柜门板、台面等板件是否组合平齐等。

(3)检查批量家具的安装质量,即:家具结构是否牢固、着地是否平稳、摇摆组件应无松动;抽屉、柜门推拉顺畅,无异常响声,周边缝隙均匀合适;锁具开启灵活、无卡阻现象。

5.验收小组填写《批量家具验收报告》并签字,与验收小组工作照一同交国资处设备采购科。

6.设备采购科将家具订货合同、往来函件、提货通知单、装箱单、货款结算单(复印件)、技术说明书、主要图纸及验收报告等连同验收报告、论证报告、审批文件合成完整的批量家具技术档案交国有资产管理科。

7.使用人根据合同、发票信息在资产管理平台中填写家具信息,经使用单位初审、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终审后,打印《固定资产(家具)验收单》到财务处办理家具建账报销手续。

8.国有资产管理科整理批量家具验收档案,交档案馆归档。

三、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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